首先 通过读这一章 意识到了自己在第一章理解里面的错误。即 认为 A蕴含 B B就是A的假设前提.
因为 在蕴含关系的分辨是 涉及的是整个CR的范围 即第一性原理, B如果是A的前提假设 那么 也可以说B是A事件的加强, B使得A发生的概率变大了, 即 加强本来就蕴含有前提 区分太清反而影响 底层逻辑的寻找。
尤其在逆用蕴含关系中 前提和加强都是基于 逻辑上的蕴含关系别的 是否成立 (Logic Gap)上 进行考察的。
分为事件型 和 方案型
事件型 : 描述一个事件 给出另一个事件 考察两者的蕴含关系(其中包括因果关系)
比如 小明打翻了水壶 所以 小明会挨打。
两个事件 1. 小明打翻了无盖的水壶
2 水壶里的水洒了
那么 这里的蕴含关系应该是 水壶水洒了 蕴含 小明打翻无盖水壶。
现在如果说
1.小明拿起了无盖水壶
2水壶水洒了。
这时2并不蕴含1事件.
这时如果加强或者找假设
那么答案就应该落脚与 2事件对1事件的蕴含.即 使得这个蕴含关系成立
可以说: 小明只有拿起无盖的水壶 就会把水壶打翻
如果削弱或者找FLAW的话
同样作用与2-1的蕴含关系 目的是让两者蕴含关系更加不成立.
比如:
小明拿起水壶 不一定会打翻水壶
同时比较最早的蕴含关系 即 小明打翻了无盖的水壶。
后面这个就是基于上面的改写从小明打翻水壶 到 小明拿起水壶。
这两者 有很大的相似性 两者的差距就是 GAP
加强就是 减小两者差距
削弱就是 加大突出两者差距
综上是对 两者的蕴含关系不存在或者不成立考虑的
那么
注意 这个是在 蕴喊关系存在时
如果现在两者存在蕴含关系的时候怎么办
比如: 小明打翻了无盖的水壶
水壶的水洒了
水壶水洒蕴含 小明打翻无盖
如果 要削弱怎么班?
两种角度
1。 事件2 水洒 一定蕴含 超过一个事件(比如 水壶要有水 要被打翻 还要 无盖 等等 )
那么 只要 指出 2事件蕴含的其他事件 不存在 就可以 使得 2无法成立 使得 仅仅从1无法得出2事件成立。
2. 另一种是 指出事件一也同时被另一个 无关 无关 事件蕴含
比如现在说1. 水壶水洒了
2.小明打翻的
那么答案可以说 刚刚小黄 来把水壶打翻了。
那么水壶水洒 同时也包含小黄打翻水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