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ecially in the early years, new entrepreneurs may need to find resourceful ways, like renting temporary office space or using answering services, that make their company seem large and more firmly established than they may actually be.
that make their company seem large
to make their companies seem larger
thus making their companies seem larger
so that the companies seem larger
of making their company seem large
题目分析:
本题中的插入语like renting temporary office space or using answering services比较讨厌,容易让人搞不清划线部分同语境的关系。实际上,我们可以把这个插入语先扔掉,句子主干变为:
New entrepreneurs may need to find resourceful ways that make their company seem large and more firmly established than they may actually be
这样就容易识别多了。
选项分析:
A选项:第一,their的指代对象是new entrepreneurs ,这些新企业家肯定是每个人拥有一个公司,而不是共有一个公司,因此,company应改为companies。
第二,本选项是一个定语从句,但这个定语从句应该改为不定式。究竟选择不定式还是从句是GMAT经常考查的考点。参考“不定式和名词的区别”。用之于本题,主句说已经需要去发现方法了,而方法的目的是让公司变得更大。因此,“发现方法”这个事件对“让公司变大”这个方法的目的事件有直接的影响,需要用不定式短语。
第三,large应该改为larger。这个很显然,因为全句都在描述一个对比的情况。
B选项:Correct. 本选项在语法和逻辑上均是正确的。
C选项:本选项是现在分词短语,做动作find的伴随状语。但逻辑上,“新企业家可能需要发现方法”和“新企业家把公司变得更大”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正确的关系应该是新企业需要发现那些能让公司变得更大的方法。
D选项:本选项错误同(A),即,选项部分应该用不定式。当然,本选项并不是和(A)相同的定语从句,而是一个结果状语从句。
E选项:large和company的错误均同(A)。我们主要需要通过本选项来讨论一下关于way to do和way of doing的区别。这点考查了不定式和ing的区别。用之于本题,需要根据句子的情况来选择way to do和way of doing,例如:
(1) I quite agree with you. That’s a better way of looking at it.
(2) **I quite agree with you. That’s a better way to look at it.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说句(1),这是因为,无论这是不是一个更好的方法,都不影响“观看”这个事件的发生,只不过另外一个人可能提出了一个更好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而已(所以,一般better way后面都加of)。又例如:
(3) **We must find a way of solving these problems.
(4) We must find a way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说句(4),这是因为,在“发现方法”这个事件对能否“解决困难”有很直接的影响。用之于本题,明显地,本选项和句(3)很像,这在逻辑上是不对的,应该用句(4),即,用to make而不是of making。
1.复数对应:companies
2.comma+ing表伴随,但逻辑上,“新企业家可能需要发现方法”和“新企业家把公司变得更大”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正确的关系应该是新企业需要发现那些能让公司变得更大的方法。
3.to do vs doing【ron】to do是具体要做的事,要做的步骤;doing 是宽泛的,不一定是要具体做的事,可能指一个方向
4. B选项句意变成了“新企业家需要发现resourceful ways,因此新企业家们可以把他们的公司变得看起来更大……”,而原文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新企业家需要发现那些可以用来把他们的公司变得看起来更大的resourceful ways“
5.【Helr】“发现方法”这个事件对“让公司变大”这个方法的目的事件有直接的影响,需要用不定式短语:如果用that只能表达”找到那些使他们的公司变得看起来更大的ways“;而to make 翻译为”找到那些为了使他们的公司变得看起来更大的ways“,区别点是to do目的性更强。
6.结果状语从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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