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式几乎可以在句中充当任何成分,所以在考题中其几乎能和任何从句做出“替换”。例如:
The king ordered people to eat lunch.
The king ordered that people eat lunch.
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定式和从句的替换都是有代价的。换句话说,不定式和从句在充当同一成分时,只有一个是对的。不定式和从句的区别和动名词和不定式的区别类似。这是因为,很多情况下,从句可以和动名词互相替换,例如:
I remembered that I had worked with him.
I remembered working with him.
上述两个例句是相等的。具体来说:
不定式表示的是一种“起止性”,即,表达一种状态的转换。
整个从句表达了一种不变的状态。
关于这一点的判断,有很多中外的语言学家都做过讨论,下面做一总结:
最基本这种变化起源于宾语从句。实际上,究竟用宾语从句还是“名词+不定式”主要由谓语动词的控制力决定。所谓控制力,指的是通过谓语动词是否能控制"谓宾动词"所表示的事件的出现与否。原因是:谓宾动词受施事的控制力越强,则谓宾作为独立事件的独立性越小,名物化程度也越高。
控制力强的动词包括但不仅限于:make、cause、force、order、allow、require等。
控制力弱的动词包括但不仅限于:indicate、explain、show、reveal、ask(询问)等。
例如,英语中只允许用cause A to do B,不允许用cause that A do B(请注意,有些动词的宾语既可以是从句,也可以“名词+不定式”,但两种情况下动词的意思不同,例如:ask that A do B中的ask一般是“问”的意思,而当我们用ask A to do B时,ask是“要求”的意思)。这个原因就是cause的对A do B的控制力很强。换句话说,主句已经说了什么东西引起了A做B,那么A do B这件事在未来会出现就几乎成了定局,自然地,cause对do的控制力很强,可以控制do的出现。
这一点也可以从不定式和从句本质的属性上来理解。当主句谓语动词的控制力很强时,必然地,我们会期待其宾语部分的事件开始发生(或不再发生),即,状态的转变,因此应该用不定式来表达;当控制力很弱时,例如show,由于主句谓语动词和其宾语部分的事件没有控制关系,所以其宾语部分自然也不会因为主句谓语动词的存在而开始发生或结束。
这里我们单独讲解一下wish、hope、expect这三者在英语表达中的特点,例如:
(1) Jack wishes that MC will win the match.
(2) Jack expects MC to win the match.
句(1)谓语动词wish只能加宾语从句,不能用不定式,这是因为,wish(也包括hope)的事情在日后成为现实的几率较低,换句话说,在人们发出wish或者hope这个动作的时候,他们是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是否以后可以实现的,即,谓语动词wish并不会让我们认为其宾语所表达的事件改变状态;句(2)的谓语动词expect身后只能用不定式,不能加宾语从句(不能用xxx expect that这个结构),这是因为,expect(意为:期望)的事情在日后成为现实的几率很高,几乎是一定会发生(Jack肯定是掌握了些MC会赢的重要线索或者证据,才能用expect),即,谓语动词expect会让我们预期其宾语所表达的事件开始发生。
上述分析是建立在宾语部分的,实际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将其推广。无论不定式在句中充当什么成分(例如,定语、状语),均可以由其主句对其的“控制力”决定。例如:
(3) **In 1527 King Henry VIII sought to have his marriage to Queen Catherine annulled so as to marry Anne Boleyn.
(4) In 1527 King Henry VIII sought to have his marriage to Queen Catherine annulled so that he could marry Anne Boleyn.
例句中,(3)是错误的,这是因为,主句In 1527 King Henry VIII sought to have his marriage to Queen Catherine annulled annulled讲的是“国王和王后离婚”,我们从这个离婚中并不能推断是否“再婚(marry Anne Boleyn)”会发生,只能说,再婚是可能出现的,即,marry Anne Boleyn依然处于一种不变的状态中。
这个好难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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