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分号很让人看不懂,,,
1、需要用the xxx结构 只剩下ACE
2、C resulting from 不对 因为result主语不应该是The cottontail rabbit,而是这整件事情
3、本身有专门的名词形式的比动名词更好,the removal 比the removing好。
resulting from 为什么不能作状语修饰has increased?
老师,但是伴随状语不是也可以表示结果吗,那这里的resulting from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为先因后果,但resulting表原因,所以不对
resulting from是表原因, resulting in 是表結果.但兩者作為伴隨狀語都不對. verb+ing伴隨狀語是[本身]表達[結果]或同時[發生]
compare/contrast 要反应到“平行”;BDE都不平行,排除。
remainder!!!!!
X is second only to Y = only Y can be better than X out of all the options available
X is only second to Y = X is second to Y, but may be first, third, or tenth compared to other options available
C. being second in importance only to soybeans as a source of vegetable oil.
This answer is INCORRECT because there are added words in the answer that are unnecessary. The word “being” doesn’t add anything to the sentence’s meaning, and the phrase “in importance” is redundant. We can safely assume if things are being ranked in some way, they are ranked by order of importance.
第16题的B选项解释but后面的which is定从的错误是前面没有定从可以并列是啥意思。。。(我排除的想法是which开头是作定语修饰名词的 但是前面没有名词可以修饰)
but是并列连词,所以它身后的内容要与它身前的内容相并列(成分一致)。因为并列连词本身应该连接两个句子嘛,之所以会出现前后成分一致的情况,也是因为并列连词的身后把身前的一样的部分省掉了。所以,视频里说,which is应该在but身前找一个和它相并列的成分。
how many DIFFERENT positive integers
表示主观 “认为” 的 think, believe, expect, suppose:宾语从句的否定词需要转移到主句
代词it在逻辑上应该指代语言,而“语言(language)”是在所有格定语中(of language),因此该代词只能指代起源(nature),而不是语言
兄弟,你有看前面的解释吗。。。 这很明显在扯淡啊 是 process和by 搭配错了
感谢指正!其实这题我对了 就是感觉他解释的挺新鲜...就备注下...没想到还是有点扯谈的解释...
嗯 我就想提醒一下,怕你被误导。个人觉得sc,不管做对做错,事后每个题的每个选项都要仔细分析一下,这样才能把最大化题目的作用。
那请问一下这个指代到底有没有问题啊??
毕出这个解释不走心,乱来的。A也有it
感觉是被动式的原因吧?it was produced?
抱歉解释有误,现已更新。
感谢指正,解析现已更新。但,GMAT考试从来不考查搭配,by本身和process的搭配也并无错误。
和主被动没有关系,解析已更新。
8月7日 Harmony_Hesheng
C选项:代词they的指代对象为male emperor penguins,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they thereby reduce by 25 percent the rate和male emperor penguins huddle over the nests in groups被并列连词and连接。在逻辑上,前者应是后者的结果,即,两者没有并列关系。
麻烦大佬帮我看看题目选c之后的整个句子是啥意思吧!万分感谢!!!
ac纠结了好久不知道怎么判断…
意思是:某些时候,医药测试会在当一个情况(病情)出现的时候显示它没有出现,或者当一个情况(病情)没有出现的时候显示它出现了。
不是很懂条件2的解释,为什么反过来就多了一个质数的限制了?
在发言时勾选「☑这是一个提问」,这样毕出和王钰儿老师能看到了。
数字分成两种,质数和合数。任何合数都可以被表达为质因子乘积的模式。如果K是质数,如果K不能被任何一个奇数整除,因为所有除掉2以外的质数都是奇数,那么此时K只能是2。如果K是合数,那么K之中含有的质因子只能是2,所以,依然可以表达为2^r。综上,条件2是充分的。也就是,为什么解析里多了一个“质数”的限制。
为什么不能omit that啊?如果真的加了破折号再加that表示平行结构,那么破折号在这里又是什么作用呢?
这道题prep的讲解说的是A的比较对象不一致。用老师教的方法看是用 than 分开前后,把后面的句子补全。
A 就是 Today's technology allows manufacturers to make small cars more fuel-efficient at any time in their production history。所以这边错的是没有other? 这样解释是对的吗?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 at any other time 直接排除 A 和B。
B 的they是同物指代,错误。应该用同类指代
可以的。因为other表示的要排除“现在”这个时间,是正确的。
这个分号很让人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