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red-winged 和其他的候鸟共同落脚的地方,red-winged先落脚,说明他们可以把饲料吃完,不影响到后面的。正确
B: 毒药让鸟不能下蛋,也会让其他濒危的候鸟面临危险。 -> 选B的错误原因,是简单地把 threaten 和 杀死 联系起来。看到“仅仅不下蛋而不杀死”,就觉得这个可以justify了。但是不下蛋和杀死几乎有一样的作用。解决办法:选好以后,反过来再验证一下。看着像的,一般都是坑。
C:担忧的是会不会威胁到其他迁徙的的后年,和本地鸟没关系
不是很懂条件2的解释,为什么反过来就多了一个质数的限制了?
在发言时勾选「☑这是一个提问」,这样毕出和王钰儿老师能看到了。
数字分成两种,质数和合数。任何合数都可以被表达为质因子乘积的模式。如果K是质数,如果K不能被任何一个奇数整除,因为所有除掉2以外的质数都是奇数,那么此时K只能是2。如果K是合数,那么K之中含有的质因子只能是2,所以,依然可以表达为2^r。综上,条件2是充分的。也就是,为什么解析里多了一个“质数”的限制。
应该是题目理解错误,每一个小球有红,蓝,白三色中【任意一个颜色】,同时也喷上了【1-10任意一个数字】,所以1-10的小球的数量是不固定的。我这样理解是对的吗?
是的。
没看懂条件2的意思,2n的因数是n因数的两倍
不懂条件2怎么满足的
那个角不是直角吗
这题有人解释一下吗?
spending修饰医生
第一次做做对了,第二次做想多了,做错了,晕!
老师:D我理解了,但是B 为什么不能解释法官在证据上的偏好呢?他说到了 physical evidence 有偏见的地方,那能不能解释法官更倾向于 eyewitness testimony,即使它的可信赖程度不及physical evidence ?
选项B只能解释为什么物证是不好的。但请注意要解释的句子中的定语:
understand that eyewitness testimony is generally less reliable than is physical evidence
也就是说,原文中已经告诉了我们,目击证据就是不如物证可靠,要我们解释的是,为什么即便是不可靠,陪审团还是要看。
这个选项只说了物证不好,和我们要解释的部分没有关系。
明白了,谢谢老师
老师:请问条件一的解答设X有两个质因子,这样的假设会不会遗漏其他情况呢?因为X可能不是有两个质因子?
首先,如果只有一个质因子,肯定不能满足x的平方有四个小于自己的条件。接下来就会设有两个质因子的情况,结果和答案里写的一样。因为两个质因子已经必须相同了,所以再设更多也没有意义。譬如也可以设有三个指因子。无非就是多设出一个c,然后c的指数为k。可以按照一样的情况列式。但结果一定是k也需要等于0(参考n的情况)。再多也是一样。所以,设x有两个即可。
明白了,谢谢老师
罐头重量的百分比!不是丢掉的百分比 选A的我真的是 拍自己100下
0.1 , 其中 1 是十分位
d我也可以理解,但是还是纠结e 选项。e选项不可以从另一面说明为什么jurors favor eyewitness 吗?有点像反面说明那样。(转自毕出21套打卡社群)
阅读逻辑选项时,一定要准确获取它的意思。
选项E的字面意思是:“在实验中越复杂的物证,就会越少的在陪审团的裁决上产生影响”。这个选项只是在比较复杂的物证和简单的物证,也就是物证范围内的比较,并不能表明物证和目击证词的孰优孰劣。因此,也就更不能解释为什么陪审团明知目击证据不可信还选择目击证据了。
错选C:前文已经提到了inflation忽略不计,所以无论涨得多快,也不会影响方案达成目标
D 錯誤解釋: Companies doing similar or duplicative research could indicate certain inefficiencies in research spending, which could help explain the research-spending trend and the trend regarding patents. Nevertheless, it still fails to explain the trend of increasing profits
看清题目,average
A.b.c 是不是算介词短语做状语,In preparation,这种需要主句的主语也做他们的动作发出者吗
不需要的。一定要从语法机构的底层逻辑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一般管介词短语也叫介宾短语。这个意思就是介词后面一定加名词(所有的宾语都是名词性的)。名词是没有所谓逻辑主语的概念的。譬如,table就没有主语,只有动作才有主语。
同时,英语中也规定,如果想给动名词添加主语的话,需要用所有格的形式,例如:people's prep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