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语气通常表示的是“与客观事实相反或具有强烈语气”的情况 if S+ done, S would/should/could/might...do...
grammarly把虚拟语气这个讲的挺清楚的。转一个虚拟语气下一考友贴的连接
https://www.grammarly.com/blog/conditional-sentences/ 这个写的真的好
复制一下方便之后回忆:
grammarly把这个点讲的听清楚的。贴个连接,大家可参考。
https://www.grammarly.com/blog/conditional-sentences/ 这个写的真的好
grammarly把这个点讲的听清楚的。贴个连接,大家可参考。
https://www.grammarly.com/blog/conditional-sentences/
谢谢!
讲的真的很清楚!!谢谢!!!
考察比较:
比较级+than
it is four times错误
retire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re four times more likely to give regular financial aid to their children ✅
二刷,有as……as多少倍的表达。如three times as much water as previously thought,之前的笔记错误的。(为什么不出一个删评论的功能?)
谢谢建议。删除的功能加上了(没有被人回复过的发言可以被删除)。
为什么曼哈顿prepSC里写,xx times as...as要一起用,不能说xx times more than
time的用法还有xx times sth, 意思是是什么的几倍…
这里怎么xx times more likely 一起用呢…
我也有同样疑惑。。。我也是因为记得曼哈顿里面说的times as。。as不能跟than一起用排除的c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听曼哈顿的。句子改错部分只有很少很少的部分在考查语法,其余的其实考查的是逻辑判断能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英语语法的,GMAT考试都是接受的。因此,xxx times more than啊,xxx times as as呀,都是正确的结构,完全没有错误。
关于“比较”本身的问题,请参考这条问答:https://bichu.com.cn/discussion/45
help(v) to do sth
help(n) in doing sth 词性不同搭配的介词也不同!
A选项是因为up赘余吗?
d的问题是for retirees 这个是为了retirees的意思 作状语 这是有问题的 但e不懂哪里错啊
e比较对象不正确。it is likely that中的it是形式主语,指代that后面的一整句话,那么整句话的意思就是:“retirees give children aid这件事" is four times as likely as “retirees” are likely to do sth
茅塞顿开 谢谢老师
老师,“retirees give children aid这件事" is four times as likely as “retirees” are likely to do sth 我怎么觉得这两个比较没问题呢?
retirees give 这件事 as likely as retirees to do
retires will give和 they are不平行
(That retirees in the united status will give their children regular financial aid) is four times as likely as (they are) to receive it from them. 比较的对象是that从句与they (retirees)
多谢
我是看毕出21套老师的讲解来想的,A选项看解析怎么都想不明白。前提是:上课会降低犯罪;结论:取消上课(action)不会降低犯罪(即与goal相反)。削弱结论:取消上课会降低犯罪。
视频里老师解释A的时候说,取非后,没有上课会阻止犯罪,即取消课程会降低犯罪,所以取非是加强??难道不是正好削弱吗?
21套里我说的可能不是特别清楚。是这样,文章的主结论是this action is clearly counter to the governor's ultimate goal(意思是:不上课应该会导致更多的犯罪)。选项A取非之后是“没有能力上课有可能会阻止那些本来可能犯的罪”。但这个选项没有说出会不会能减少那些本来不会犯的罪。因为结论指的是一切犯罪嘛,选项A只说了会减少那些本来会犯的罪,所以其实不能质疑到结论。譬如,本来这帮人只会犯偷窃罪,没能力上课确实会让他们不敢偷了,但,因为没上课没有生活常识,就开始去“打砸抢烧”了。这样算下来,还是可能让犯罪更多而不是更少了。因此,取非后不能削弱~
谢谢老师,我懂了!在对原结论进行削弱的时候我也单纯只是对结论进行了取非,所以我的判断答案的对照点本身就有问题。A选项要看到crime后面的定语从句,不是阻止了一切犯罪。
我选了E。
看过解答之后有一个疑问。我当时选E是因为觉得plans 和 to do这个结构里面插了一个wednseday,所以我觉得D里面的to do 不是plan to do 结构里的,也可以是announce这个动词的目的状语,这样逻辑就不通顺了,但是E用了从句,不存在这个问题,虽然表达更复杂了。可以解答一下我这个疑问吗?
如何判断D项的to do是作定语,还是做目的状语呢?
1.选项A,这句话OG的解释说:easily放在这里是错误的, 那应该是怎么放呢?根据我的知识储备,副词好像是紧跟在修饰的动词后面的吧?请问有其他的用法或者有出现过其他的情况吗?
2.选项D的OG解释有点看不懂,可以尝试着帮我理解一下吗?”The point is not that people are turning to stockbrokers for help in buying stocks that at some earlier time could have been bought directly, but rather that the stocks could be bought by the people directly at the very time they are seeking help from the stockbrokers.“ 为什么会有这样情况的发生呢?我理解的的确就是人们去向stockbrokers寻求帮助去买一些之前容易买得到的股票。为什么我的理解不正确呢?
1. 这个选项A是比较明显OG的倒推型的解释。副词其实只要不放在形容词的前面,放在句子哪里都可以看作是状语(也就是修饰动词),所以这一条不要记了。
2. OG对于选项D的解释还是比较到位的。主要是因为这里的could have been。在分词或情态动词里加 have(例如 having done 和 could have done),都不是“完成时”,而是“先发生”的意思,即,发生它修饰的那个动作之前。例如:
Having seen Mary, I will watch TV(咱们先不要管这句话本身的语义对错,只是用它讲一个道理而已).
这句话不表示“我已经看到Mary”,而表示的是“看到Mary”这个动作发生在“看电视”之前(所谓先发生的意思就在于此)。放回到选项D中。按照这个字面的含义,它讲的是“可以买自己买股票”发生在”找经纪人买股票“之前。这是不合逻辑的。自己买和委托经纪人买之间没有任何先后的关系,也就是说,不是自己先买,然后再委托经纪人买。而应该是,要么你就自己买,要么委托经纪人买,句子意思应该是“委托经纪人买那些也可以自己直接买的股票”,而不是“委托经纪人买那些之前自己已经买过的股票”。这就是OG解析里讲到 at some earlier time 和 at the very time的意思。
求问选项D怎么排除?是因为with么?
错选了D,正确选项是E。我很困惑,因为觉得前后都是rate不是更平行一些吗?为什么选择E。
为什么选E的问题在“解析”里讲过了,请查看。
咱们这里主要讲一下,为什么“更平行”的不对。
真正要求严格平行的,只有both...and...等寥寥的“平行触发语”。类似于but,and,or,while等等连词并不需要所谓的严格平行。以转折关系为例,转折其实有两种,一种是你比较熟悉的,常常会认为“要平行”的,叫对比性转折。例如:小明很美,但小刚很丑。另一种其实也很常见,叫补充性转折,例如:小明昨晚做了很多梦,但一个也没记住。你看,这种补充性转折,“但”的前后,根本没有所谓的平行。所以,当你看到连词连接两个句子的时候,切记,并不要求所谓的严格平行,主要需要看清语义。
B选项中的, by publicly stating that
1.为什么会在前面有逗号?
2.Gmat club上有人说是ADV Modifier 我目前还没有见过这样的类型
先回答第二个问题,adv是副词的意思,副词做修饰(modifier)并不是什么新概念,就是普通状语的意思,无需深究。
然后再回答第一个问题。这是一个挺有深度的问题。
首先,by publicly stating that 是defuse这个动作的方式状语。状语和主句之间有个逗号,是十分常见的,例如:I play basketball, in China. 因此,这个逗号加的本身没有错误。
其次,为什么要有这个逗号呢?因为和 by publicly stating 距离最近的句子是 was quite tense。如果没有逗号,那么依据就近修饰原则, 很容易被误认为是 was quite tense 的状语。有了逗号以后,因为逗号本身表示语气的停顿,所以能更清晰的被理解为是修饰 defuse 的。这是一种语言上的“优化”,并没有对错之分(没逗号选项B也是答案)。千万别把GMAT看成是一个苛求语法规则的考试,它只不过是想用不同选项的不同语法结构展示出不同的含义而已。
本题的答案是C,我选择了B,我不理解为什么broaden要跟hissing和rearing平行,而不是跟puts平行,我选择B是因为我觉得hissing 和 rearing中间已经用and连接了,代表此修饰到此结束,不然hissing和rearing中间应该是逗号,那么broaden就应该跟puts平行才对。
尽量看懂句子表达的含义。
主句 puts on an impressive bluff 的意思是“虚张声势”, hissing and rearing back的意思是“嘶叫并且蛇头立起来(想象一下蛇盘起来昂首的样子)”,broadening and feigning的意思是“张开大嘴并且假装要重复攻击”。了解清意思后会发现,hissing 部分和 broadening 部分都是“虚张声势”的方式(不论是嘶叫还是假装攻击)。所以这两者作为伴随状语来修饰puts是合理的。另外,关于and的问题,这两个and都是分别是连接两个并列的动作的。hissing和broadening之间没有and是因为这两组动作没有并列关系,分别放在主句puts的后面做状语就行了。
先时性have 和同时性be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