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sb. to do sth. 可以看做是从句结构对吗?
不是从句,是不定式的复合结构。
不好意思问题没写清楚。
不定式复合结构的作用可以看做和从句是一样的,对吗?
另外,不定式复合结构只能放在句子主干,不能出现在修饰部分。
是的。在语法上,不定式的复合结构和名词性从句的使用范围差不多。当然,在逻辑意思上是不同的。复合结构是不定式,从句是从句,所以肯定有不定式和从句的区别。
这道题我判断suggest 是evidence的宾补,所以要看found的约束力,found只是发现,约束力弱,所以选了从句,然后就错了。。
请问老师怎么区分宾补还是定语、状语?
同样也有这个问题...毕老师的语法书里写道“现在分词做宾补,谓语动词必须是感官动词如see hear smell等”,不知道仅凭此点是否能完全解释此处,老师能补充下吗
是的。分词短语做宾补的现象,只能是当谓语动词是感官动词的时候。所以这道题目里的ing并不是宾补。
老师,想问一下关于定语从句跳跃修饰的问题。
上课时讲义上有一道题(第二张纸练习题第7道),结构是先行词+分词做定语+, which定从。老师当时解释说因为先行词后面的位置被占掉了,which定从就放在后面跳跃修饰了。
那么是否有先行词后面是两个定从,后面那个定从因为距离先行词最近的位置被占掉了只能跳跃修饰的情况呢?也就是B的情况。
好问题。从语法上,确实可以这么理解。但在逻辑上是不正确的。因为,travel句明显是描述ricochet句的状态的,即,波以什么速度或什么方式跳动,因此在逻辑上应该做ricochet句的状语,而不是和ricochet句并列。
(ㅅ´ ˘ `)✧*明白啦!谢谢老师解释!在结构正确的情况下还要再凭借语意来判断!
老师,是不是E选项里面的would用法不对呢?
那A选项又为什么不对呢?so as to做状语,原则是就近修饰,所以修饰have...annulled。
so as to身后是不定式,so that连接的是从句。其实是考查不定式和从句的区别的。
这样子啊……
那这部分是做状语的,用从句就表示:主句的发生与否不能对这个部分产生影响。可是他废除和QC的婚姻不就是为了娶AB吗?
理论上,离婚这件事其实并不会让结婚这件事发生。通常我们用不定式的时候,是目的状语,例如:
To see you, I went to NY.
这句话中,主句我去纽约的发生,会导致状语中see you这个事件的发生。但是,在本题中,其实离婚并不会导致结婚这个事件的发生。(至于很多同学会把它翻译成“为了结婚,所以离婚”,那其实是我们自己对于题目的猜想,并不是题目真正想表达的意思)
是喔……确实是离婚并不会导致与另一个人结婚的!这样不用不定式就合理了!
此处如果用travelling不会变成逻辑主语成为geologists吗?
另外which就近修饰一个名词怎么理解“就近”,是必须在同一个层级吗?非常迷惑
伴随状语,也是状语。状语是修饰成分,自然要满足就近修饰原则,所以traveling的主语肯定是ricochet around its interior这个句子啊。解释中已经写的十分清楚了。
定语从句,也是修饰最近的名词,和层级无关。
明白了谢谢~
如果是就近修饰,逻辑主语就改变了。但是伴随状语的逻辑主语不是主句的主语吗?这是否矛盾?
这里的主句,指的不是题目的主句,是伴随状语的主句。
老师,从句意上去理解的话,我倾向于认为traveling身后的伴随状语修饰的是主句中chart这个动词。ricochet的意思是反弹、跳飞、弹跳,和traveling这个句子描述的在冷的、密度高的地区穿透的快一些,在热岩石中穿梭的慢一些不是一类事情。而如果考虑用来描述测绘地震波(chart seismic waves)则更合理,因为由于穿梭的速度有的地方快、有的地方慢就能测绘出地球的内部构造了。
我的天!二刷这道题还是错,真的想去与太阳肩并肩了!!!
宇宙才是你的极限。
三刷!错!
D选项为什么不能看作是另一个原因呢?拥有更高学历的雇员是拥有大学学历的雇员的一个子集。拥有更高学历的雇员的工资与大学文凭的雇员的工资差距越大,越能够使得拥有大学文凭的雇员的平均工资升高,从而使得拥有大学文凭的人比没有文凭的人收入高。
“拥有更高学历的雇员的工资与大学文凭的雇员的工资差距越大,越能够使得拥有大学文凭的雇员的平均工资升高”,这是怎么得出来的?如果大学文凭的雇员的工资拼命降低,更高学历的人工资不变,也一样会差距越来越大啊,平均工资明显是降低了啊。
也是哦!差距变大也可以是因为低的更低导致的……我原来只想着更高学历的人工资越高就越可以拉高有大学学历的人的平均工资……但是过度脑补了这个“差距” _(:з」∠)_
老师有看过ron对于这个的讲解吗?解释的不太一样哦
哈哈~你还是听我的吧,这是目前语言学里共识,任何和这个解释不一样的,都是错的。
ron是怎么说这个问题的呀?学习一下
RON的思路是:ing表示主体亲自参与,n.表示主体不一定亲自参与
这题我在B和D犹豫,为什么不是B呢?
B中with oaks preferring drier ones是独立主格结构,表达的是一种类似于因果啊,随着啊这类的关系,不能很好的表达“对比”的关系。
嗯嗯,小团子告诉了我精髓,按照老师的笔记,独立主格是状语,修饰谓语,实际句意并没有这层意思,所以用独立主格在这里做状语是不对的@.@
\_(・ω・`)ココ 对对对!独立主格本质是状语,和主句是有从属关系的!
同问,表示否定都需要用nor吗?不能用or?
是的。
请问老师如果有选项是Nor are,能选吗?
E为什么不对?
解析已更新。
老师,是不是把with结构中的it去了会更好呢,比如E选项
A选项可以这样理解吗?
A选项的答案如果是“是”,那么增加其他未感染动物的数量,可以减少蜱虫幼虫捕食染病白脚老鼠的机率,从而减少携带病菌的蜱虫成虫数量。
A选项的答案如果是“否”,那这个地方有可能有染病的白脚老鼠,有可能没有。那么增加其他动物的数量,最终也会减少携带病菌的蜱虫成虫数量。
是不是因为A选项回答是与否都只能增强推理,而不是一个是增强另一个是削弱,所以不可以去评估推理文段……对吗?
A说的是肩突硬蜱的幼虫吃的除掉白老鼠外的动物居住的地方,无论这些东西住在什么地方,都和肩突硬蜱的幼虫会不会含有细菌没有任何联系啊。住在哪里,和肩突硬蜱的幼虫吃不吃它们哪儿有关系?
那些别的动物如果住在没有白脚老鼠的地方,幼虫只吃它们长大,就不会携带病菌了……(ノдヽ)
现在我觉得A选项确实没法评估“更多其他动物,携带病菌的蜱虫成虫数量就可能会减少”这个推理╥﹏╥
这个“只吃”它们,是自己的推理。选项里没说住在不同地方就能只吃它们了,依然可能既吃白老鼠又吃它们。
谢谢老师解释!( •̥́ ﹏ •̀ू )
我的理解是,A选项,如果蜱虫所吃的其他动物住在白足鼠旁边,那么蜱虫有可能既吃其他动物也吃白足鼠,但是如果反过来看,如果这些动物不住在白足鼠旁边,那么蜱虫就没有机会吃白足鼠,自然也就没有机会染病,我分析的哪里不对啊?
老师说,就算其他动物和白脚老鼠分开来住,蜱虫幼虫还是有可能会吃到白脚老鼠从而染病的。
而且文中确实没有给出动物居住地和蜱虫幼虫吃什么动物的关系,所以不能那样推断
(ノдヽ)
答案是哪个呢
看了解释还是觉得B选项wild animals have less total fat than livestock有歧义。
98题的SC216
plants are more efficient than fungi at acquiring carbon是正确选项
plants are more efficient at acquiring carbon than fungi
解释里排除的原因是at acquiring carbon的插入语位置不对,容易误解为plants are more efficient at acquiring carbon than acquiring than fungi
想不明白
这个题目选择B的原因是因为A和C在比较上都有硬伤。比如C吧,应该写成:
wild animals' total fat is less than that of livestock.
这样才是一个正确的表达方式。
一开始就斩钉截铁的排除了B。。。能不能理解为选项里有两个主干相同只有插入语前后不一致的,就可以用这个点来排除一个。这道题这种的选项就不是这个考点了
我其实没太理解这个插入语是怎么排除的。。
就是做完98题的SC216之后就觉得插入语的位置很重要了。。。如果我理解错了,请告诉我。。。